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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如何办理纳税登记?
自然人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律实行源泉扣缴(由任职单位代扣代缴),不办理自然人税务登记。如属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六类纳税人,可为其办理自然人税务登记。自行申报纳税人,包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
(1)一个月内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2)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
(3)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5)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6)税务机关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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