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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外籍专家在中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第九条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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