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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审核程序

北京劳动保障网 2007-12-28
一、审核程序

    (一)享受单位报销时须事先填写好《享受单位医疗照顾人员门诊费明细表》及《享受单位医疗照顾人员住院费明细表》;并携带统一领款凭证及银行无承付托收单、医疗费记帐单和处方底方,到医疗照顾人员管理部办理。

    (二)《门诊及住院费明细表》要以人为单位按就诊日期顺序填写:每份记帐单要与相应的处方底方装订一起,并与《明细表》顺序一致,金额相符。

    (三)凡住院病人,应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者,需经外审病历组核查病历后报销。

    (四)享受人员报销转诊费用需附合同医院转诊单。急诊费用报销需附急诊诊断证明书。在单位医务室就诊,只报销药品费。

    (五)报销离退休人员就近医疗费用,需持就近医疗证办理。

    二、审核时限

    (一)医照部在收到合格材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

    (二)需经外审病历组核查的住院费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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