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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封存的办理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帐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帐的帐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帐户帐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二、住房公积金的封存
  由职工所在单位在办理汇缴时填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即可办理,恢复缴存时也由单位通过填报变更清册予以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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