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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北京公招网 2007-12-04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市社会建设办”)。市委社会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市社会建设办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合署办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决定对该机构中的六个业务处长职位面向北京市实行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建设办)处长职位(行政正处级) 6 个:
  1 、研究室(政策法规处)主任
  2 、综合处(宣传处)处长
  3 、党建工作处处长
  4 、社区建设处处长
  5 、社会组织工作处处长
  6 、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处处长

  二、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以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识深刻、高度自觉。
  2 、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热爱社会工作,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
  3 、政绩突出,有一定实践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4 、顾全大局,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
  5 、截止到 2007 年 11 月,任副处级职务一年以上或任正科级职务四年以上;企业、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当资格。
  6 、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 45 周岁( 1961 年 11 月以后出生)以下。

  三、公开选拔的职位说明和职位要求
  (一)研究室(政策法规处)主任
  基本职责:具体负责全市社会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建设方面的法规和规章;负责研究拟定社会体制改革方法;负责重要会议的讲话和文稿起草工作。
  职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从事决策研究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能够开展重要课题研究,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二)综合处(宣传处)处长
  基本职责:负责承担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负责联系区县社会建设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市社会建设的宣传工作和对外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刊物编辑工作。
  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管理学等专业知识,有从事新闻、宣传、研究、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三)党建工作处处长
  基本职责:负责拟定加强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建设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指导区县开展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党史党建等专业知识和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熟悉党的方针政策,了解社区和社会组织的运作特点,对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有一定研究。

  (四)社区建设处处长
  基本职责
:组织拟定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宏观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总结推广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指导区县社区建设。
  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等专业知识和管理社区建设工作经历,熟悉城市基层工作,对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研究。

  (五)社会组织工作处处长
  基本职责
:负责研究拟定社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县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学、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专业知识和社会组织管理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了解掌握社会组织运作的基本规律,思想敏锐,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达到 6 级以上英语水平。

  (六)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处处长
  基本职责
:负责制订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项制度;负责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区县社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
  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学、经济学、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社团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达到 6 级以上英语水平

  四、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拟任用人选实行任职前公示和试用期一年。
  1 、资格审查。公开选拔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北京公招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公开选拔过程。
  2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申报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一职位笔试通过人数少于 3 人的,取消该选拔职位;达到或超过 3 人的,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3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申报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 、确定考察对象。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每个职位择优取前 3 名作为考察对象。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有关要求
  公开报名分为个人自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每人限报 1 个职位。
  报名者请于 2007 年 12 月 4-8 日登录北京公招网(原双高测评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组织推荐报名表/自荐报名表),于 9-11 日 9 : 00 — 16 : 30 到北京市领导人才考试评价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44 号)四层会议室报名。
  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能够证明任现职时间的相关材料,填写好的报名表及近期 2 寸免冠照片 2 张。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为加强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电话为 63088561。
  咨询电话: 65124599 转 6007。